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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伟:住宅停车场产权、收益能否归业主?
广州市发改委:考虑加大中心区停车位缓解供给紧张
昨日,在“摆摊问政”现场,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向市发改委建议,把停车场作为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业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租金收益作为业主的管理费和维修基金,同时希望政府能在中心城区配建政府投资的停车场,解决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放开后,广州有住宅停车场经营者单方面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引发争议。曹志伟指出,住宅小区停车场议价存在争议的症结在于开发建设单位付出地价成本、建设成本的拥有自主产权的车位却不能自主定价。他以番禺区某住宅小区为例,一个住宅停车位的地价和建设成本在30-40万元,分摊到每个月要收1700-1800元的成本价,但目前大部分住宅停车费标准均低于这个成本价,导致放开市场定价后,开发商或物管想涨价,但有车位需求的业主认为住宅车位的租售价格均高于预期。
曹志伟建议,今后新出让土地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可作为免地价、免摊分公共面积的配套设施,作为住宅楼共用面积(不摊分),业主买楼时车位的整体产权确权给全体业主所有,即可实现车位只租不售;而税局允许建设单位将停车场建设成本打入住宅建设成本。住宅小区停车场的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支付停车管理费和小区物业管理费,若还有剩余则作为全体业主的维修基金。
对于曹志伟的建议,广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车主对于停车收费的意见根本原因在车位供给紧张导致供求关系失衡,“只有增加车位供给,才能把停车收费标准控制在合理区间”。据悉,目前国内其他城市正陆续在中心城区增加政府建设的停车场,缓解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
曹志伟表示,在目前咪表车位、公共设施配套停车位普遍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应考虑在市中心拿出一定面积土地,建设立体停车场、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这些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可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让广大车主以合理的价格享受政府提供的停车服务。广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该建议可以考虑,会综合各部门意见后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