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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问政不含糊 部门回应不敷衍
发布时间:2019-01-15浏览次数:1955

委员问政不含糊 部门回应不敷衍


委员建议

住宅小区停车场免地价

部门回应

将联合其他部门研究处理

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重点关注了小区停车收费问题,他在广州市发改委与工作人员交流了约20分钟。

2019年1月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曹志伟认为,这份《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要合理引导住宅停车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初衷是好的。但是他展开调研发现,其中有些具体内容却可能起到反作用。

“小区停车场议价存在争议的症结在于,开发商建好的车位有自主产权,却不能自主定价。”曹志伟表示,为解决这个矛盾,建议将新出让的住宅小区停车场作为免地价、免分摊公共面积的公建配套设施。

具体建议包括: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定性为配套设施,作为住宅楼共用面积(不摊分),不分割确权。如此一来,整体产权确权给全体业主所有,即可实现车位只租不售;而税务部门允许建设单位将停车场建设成本纳入住宅建设成本。其次,住宅小区停车场变为共有配套设施后,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支付停车管理费和小区物业管理费,若还有剩余则作为全体业主的维修基金。

曹志伟认为,小区停车场变为配套设施后,此时“议价规则”才有存在价值。停车费由有需求的住户与拥有停车场产权的全体业主之间协商确定,无须政府部门定价和干涉。对于曹志伟的建议,广州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具体议价规则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感谢曹志伟委员的调研和建议。另外,曹委员的具体解决建议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和其他政策,将详细研究处理。